交通伤残鉴定提供哪些材料
一、交通伤残鉴定提供哪些材料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二、在做伤残鉴定的时候需注意以下几项: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不是随便一个地方都能做的,一般是交警事故大队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而且个人直接去一般情况下是不行的,需要事故大队那边提请申请,做鉴定的部门需要有相关的资质,之所以个人一般情况下不能自己去鉴定,主要是因为自己做的鉴定一般情况下对方很少认可的,做了也是浪费时间和金钱,申请交警部门或者法院委托鉴定,找一个双方都认可的部门,这样的话,相对比较好点,不管是协商解决还是法院判决,都能提高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