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押金什么时候能取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押金什么时候能取?
对于交通事故押金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的司法实践,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保证金缴纳人可以向交警队要求退还已经交纳的保证金:
1、受害人同意的;
2、双方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 。
3、在发生事故之日起超过一年,受害方不起诉的。
4、经起j诉,判决书已经生效的,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能是被告)凭判决书可以领走。
5、经起诉,判决书已经生效的,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能是原告)凭判决书和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以领走。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这个押金有很多种方式及退换的,双方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保证金缴纳人可以向交警队要求退还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交通
二、事故处理不满意处理方法: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3、通过程序。依据条例的规定,只有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后,才可以启动程序。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本身并不主动承担重新认定,而是由上级机关责令重新认定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押金是为了救治伤者,保证肇事者承担义务,当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可以要求退还押金,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