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程序是什么?
一、法院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程序是什么?
进入诉讼阶段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委托,未避免鉴定结果对方出现异议,建议双方协商选定或由法院选定。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
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被鉴定人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多久出结果?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一般是经法院委派到司法鉴定所,接受后通知你去所鉴定,一般当时就可以知道结果(不一定及时出报告)。从接受到出具鉴定报告,一般不超过15天,这个是有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如治疗未终结,节假日等
另外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综上所述,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处理对调解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也可能需要做伤残鉴定,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申请书。法院受理后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等伤情鉴定书下来后,当事人存在异议,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