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几种
我国《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三、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交通事故、交通肇事以及交通肇事罪,其实大多数人都区分不清楚。有些人甚至认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就会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其实,成立交通肇事罪,除了要求发生交通事故外,同时还需要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损害结果才行。当然,即使有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但肇事的一方仅仅只是对事故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本身就没有责任,这时也不能以交通肇事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