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保险事故人伤纠纷一般会怎么处理?
一、交通保险事故人伤纠纷一般会怎么处理?
交通保险事故人伤纠纷的处理方式一般是双方协商确定赔偿金,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
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 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 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无法移动切记车辆保持原状,拨打110,在警察来之前不用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4、等待的时间内继续口头照顾伤者(但切记不要做任何抢救动作,伤情危重的只能同时拨打120急救)。
5、警察来了也不用和对方争辩责任,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无需阐述个人认为的事故责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仔细阅读扣证单和保管扣车单。
7、听警察的安排送伤者入医院,但尽量不要垫付任何费用。
8、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车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险的,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不要用医疗保险卡(一般医院都知道的,交通事故送进去的,是不用医保卡的)。
9、如伤者方继续纠缠不清。并礼貌告知,随身未带现金及银行卡。义正言辞的告知:“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我不会垫付任何费用”。此时如警察在边上捣糨糊,也可坚持以尽快脱身为原则。
10、通知保险公司记录下报案号(保险公司)。
11、次日主动电话关心一下伤者,如未出院则最好主动带些水果探望一下(绝对有帮助的)。
12、电话或当面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
13、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绝不接受次责变全责的所谓进保方案。切记!谈不拢回家商量一下还可以第二次再谈。有伤残、赔偿标的大的可聘请律师介入。
14、先拿到责任认定书,取车或取证,调解书不急的。
15、让伤者好好看病:看看好,看看透。
16、自己去4s店定损修车,费用垫付(要垫付也垫自己的)。保存好责任认定书 定损单 维修清单 发票。
17、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交通队协商调解。在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内的,当场调解。
医药费=(病历卡 出院小结 费用清单 发票)
交通费=(交通费发票)
伤残赔偿金=(伤残鉴定报告)
误工费=(收入证明)最好要税单。单位图章的收入证明没有税单证明力强。
营养费和后续治疗费等算好金额在调解书上列明。
18、上述资料齐全的换现金。如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金额如果差3000元以上的,礼貌地告知对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9、等传票,通知保险公司,一般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
20、己方不需要聘请律师,法官问的时候简明扼要,不同意调解希望宣判。不解释,法官懂的。
21、判决书直接由保险公司解决。
二、人伤交通事故理赔材料有哪些?
(一)身故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5、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的书面证明或验尸报告;
6、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8、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9、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残疾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5、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或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协商同意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6、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7、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但不限于诊断全称、病历和治疗过程)、医疗纪录、住院证明正本;
8、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医疗费用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5、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6、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X 线片、病理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疗仪器检查报告的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及医疗纪录正本、结算明细表、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7、其它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鲜少会有人不受伤,对于此类人伤交通事故,驾驶员为了减轻自己的处罚,通常情况下,首先需要下车关心受到伤害的民事主体,若是伤情比较严重,那么就需要拨打紧急医疗电话,之后需要协商赔偿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