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认定书的制作原则是什么?
一、交通责任认定书的制作原则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其制作原则有:
1、程序合法
2、事实清楚
3、证据确实充分
4、适用法律正确
5、责任划分公正
二、事故责任划分情况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三、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情况对于后期的事故赔偿是有直接的关系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交通责任的处理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不能认定的,可以向交警部门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