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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车辆肇事后责任谁承担?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8-09 阅读: 414次

一、被盗车辆肇事后责任谁承担?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可见在这种情况下,赔偿责任主体是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把原车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责任予以免除了。在盗抢人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如果被盗抢的车辆在国内投了保险,那么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赔偿费用,即保险公司承担的是垫付责任。

保险公司垫付后,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例如,对于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应当先予垫付。如果保险公司能够实现对责任人的追偿,则保险公司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如果保险公司向责任人追偿后得不到赔偿,则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所以在此类案件中,保险公司首先要承担垫付责任,然后在承担垫付责任后对直接责任人享有追偿权。

对此,《侵权责任法》作了明确规定,这一规定与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是一致的。但是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第1款其他几项的规定,《侵权责任法》就没有予以认可。在此前的法律中,《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对该问题也作了规定,之后又出台了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对上述规定是比较有意见的,在制定《侵权责任法》的时候,保险公司向立法机关反映了其意见。

这些意见在《侵权责任法》中的体现就是,吸收了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第1款第(2)项关于被保险车辆被盗抢期间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时垫付责任的规定,而在该款第(1)项、第(3)项的情况下,《侵权责任法》就没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追偿权。

这也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全国人大在制定《侵权责任法》时的态度立场,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和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的规定有所区别。

综合上面所说的,盗车就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而且在盗车的过程中还出了交通事故那么必定就要承担事故的所有责任,所以,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盗车加上肇事就是属于加重了刑法,从而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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