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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要备案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7-24 阅读: 368次

一、交通事故人伤要备案吗?

是需要进行备案的;

交通事故伤者拿身份证去交警队备案,是交警队核对伤者身份、正常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需要,可以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错误或矛盾。

这样做的法规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现场处置和现场调查”一节的第二十六条中明确规定:“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对于当事人一方的伤者来说,就是应当检查身份证件了,在事故现场未携带的,应事后及时拿身份证去交警队核实、备案。

二、交通事故人伤要垫付吗?

1.首先不管当时情况如何,迅速报警并寻找目击证人(或留下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然后向交警准确简洁的描述下事发经过,能很明确指出对方的违章行为就及时指出,不能指出的就让交警判断,切勿话多,描述含糊。

2、无论对方伤有多重,120没来前不要动伤者或试图去搀扶,简单询问几句即可,放松心情对方是死是活120来了自然就明了了,不用亲力亲为。

3、无论对方伤有多重,切忌不要垫付任何费用(除非对方能当场在签字并收钱后离开)。有些车主觉得对方伤很重自己垫付下钱来表达下自己的愧疚,千万别这样切忌,你可以告诉伤者家属,一切费用等交警处理结束后,并且在你得到所有索赔费用的发票后去保险公司索赔后再给付。任何保险公司能赔付的费用我100%赔偿给你,保险公司不肯赔的,就让对方去法院起诉你即可,然后记得告诉对方,接下来的事情,你会委托律师代为处理。话不需要多,说清楚即可,即使对方觉得你冷血,你也要这么去处理。

4、前期治疗结束后,在赔付对方索赔费用前一定要记得让写下后续费用已经清偿,如对方涉及伤残鉴定的,那也要把后续的内容规定下来,比如之负责伤残鉴定后的法定费用,其他一切费用已经清偿。

5、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范围,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

6、保险公司报销的医疗费主要是医院开具的治疗费用,建议尽可能在缴费时收集医院开具的证明。如果擅自住院或者是购买治疗无关的药物是不包括在赔偿责任范围内的。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并且造成了人伤的情形,那么就必须要及时的进行报警处理,只有执法人员进行记录备案好之后,双方才可以划分责任的方式来协商处理,所以,交通事故的处理都是有流程的,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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