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交通

借来的车辆出了交通事故谁来负责?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2 阅读: 380次

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已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在保险期间,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部分,按当事人双方过错予以分担。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承担次要责任。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借来的车辆出了交通事故谁来负责?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jiaotong/208852.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