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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与汽车追尾责任主要在谁,责任怎么划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0 阅读: 504次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追尾事故的发生,因此现实中不少追尾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后车没有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距离,同时后车的车速过快。而追尾事故也并不仅仅是发生在汽车在之间,在摩托车与汽车之间也是有可能发生追尾的,那这样的情况还是摩托车的全部责任吗?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如果你的车正常行驶,并措施得当,而前边的车突然刹车,又不属不可抗力,那么前面的车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

一般是追尾者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被追尾者只有一个交强险的无责赔尝。这无责的赔偿是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代赔。座位险只是赔车辆座位上的人员伤亡的。

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二、汽车追尾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需要注意的是,进行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由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如果是摩托车追尾汽车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是追尾者的全责,此时就要按照这个责任划分要进行对应的赔偿。如果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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