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深圳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追尾事故:A车全责在相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后方车辆要负全部责任。
倒车溜车:A车全责在正常行驶状态下,前方车辆无故倒车造成事故的,责任全部要由前车承担。
越线超车:A车全责中心黄色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一旦车辆因超车越线发生事故就要负责全部责任。黄色虚线可以并线,调换车道,但一旦因超车越线发生事故就将负全部责任。
开关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A车全责打开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开车门一方要负事故全部责任。
掉头未让行:A车全责掉头车辆未让对面直行车,造成事故要由掉头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驶入专用车道:A车全责未按规定时间驶入专用车道,造成事故的要负全部责任。
变更车道:A车全责变更车道与正常车道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要负全部责任。
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行:A车全责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遇到障碍的车,造成事故要由未遇到障碍的车承担全部责任。
会车时超车:A车全责会车时超车,与对面车辆造成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
交叉路口超车:A车全责交叉路口超车造成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进出或穿越道路的车未让行:A车全责进出或穿越道路时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进出或穿越道路的车未让行:A车全责进出或穿越道路时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进环岛车辆未让行:A车全责进出或穿越环岛车辆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进环岛车辆未让行:A车全责进出或穿越环岛车辆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A车全责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无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A车全责无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无信号灯路口未让右侧的车辆:A车全责无信号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无信号灯路口右转车辆未让左转车:A车全责无信号灯路口右转车辆未让左转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有信号灯的路口右转车未让直行的放行车辆:A车全责有信号灯的路口右转车未让直行的放行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
有信号灯的路口左转车未让直行的放行车辆:A车全责有信号灯的路口左转车未让直行的放行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
右侧超车:A车全责右侧超车发生事故,超车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
超越左转弯与掉头车辆:A车全责超越左转弯与掉头车辆发生事故,超车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
提出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注意: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认定期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注意:
(1)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2)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3)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