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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对你说不”的十几种状况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7 阅读: 500次

和保险公司打交道的不少车主都有感触:车险保费交纳弹性真大。其实,车险价格混乱只是外在表现,保险条款背后的问题才是症结所在。保险合同中大量专业术语及拗口的描述,使本就处于弱势的投保人已经云里雾里,加上部分条款叙述模棱两可、关键设置并不透明,更容易使投保人不知不觉跌入陷阱。

投保车险本不存在所谓“全险”,它只是业务员为了吸引客户而“发明”的一个似是而非的概念。人们通常所说的“全险”,实际上也只包括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几个险种。

即便是投保了上述主险、附加险,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车主依然得自己买单。而方先生刚好碰上了这种特定情况。据一位多年从事保险理赔业务的人员介绍,和方先生类似的情况还有发生事故时只有单个部件损坏,例如只破碎了一盏前灯或者尾灯,碰撞发生后只有轮胎破损等,另外,只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都处于可赔可不赔的境地。

对大多数的车主而言,买车原本是件令人兴奋的事,不过,四个轱辘在马路上穿来穿去,难免“伤筋动骨”,爱车受了伤,找保险公司理赔本应理所当然,不过这却让大多数车主犯难。保险公司一资深人士分析,造成保险公司与消费者沟通脱节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复杂和消费者投保时粗心大意,忽略了一些注意事项。

一位从事保险行业十年之久的资深人士为车主揭示了“保险公司对你说不”的十几种状况。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1、地震不赔

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在覆盖了大多数自然灾害之后,车险条款中也剔除了地震。一直以来,保险公司对地震险业务向来小心翼翼。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2、精神损失不赔

保险公司缺乏针对精神伤害的定损标准。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3、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

4、爆胎不赔

这一条款是在去年夏天的暴雨过后浮出水面的。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又强行打火才造成损坏。损失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

5、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

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不赔。

在废除原来的统一条款,实行个性化新条款后,各家保险公司无一例外地将这一条加入免赔条款,且也没有像“玻璃单独破碎”一样设立相应的附加险。

更加“雪上加霜”的是,人保和平安的条款中还规定,车轮单独损坏还包括轮毂的损失,而太平洋、华泰和大地等保险公司的条款则尚未出现此类字眼。

当然,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

6、没经过定损直接修车不赔

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7、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

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你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8、车没丢,轮胎丢了不赔

如果你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且责任在对方,不能因为嫌麻烦或行好心而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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