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判责后需要车主去交警队做什么
发生车祸之后要进行报警,交警在来到现场进行责任认定后,也下了判责书依法对车祸的双方进行责任的判定。在拿到判责书后,车主可能还需要去交警队办理一些事情,那么,交警判责后需要车主去交警队做什么?听一听若悠网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如果车主的车被扣押的话,需要去领取自己的车辆,判责之后,交警会针对案情进行调解。以及对于后续事情的处理。
同时也需要去交警办理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民事证据,从证据种类上来说属于书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 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因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是一个制作证据的行为而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不能对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只能通过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来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在法庭审理时通过自行对责任划分进行举证促使法庭不采信该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警认定不承担责任,为何仍然要赔偿
根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予赔偿,超过部分,由交通事故各方按各自的过错责任大小分担。
那么,如果当事人没有投保交强险,她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并且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上述条例规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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