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未购买交通强制保险何以承担超出分摊责任赔偿额
依据我国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我国机动车的所有人是需要购买交强险的,购买交强险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由交强险进行赔付,那么车主未购买交通强制保险的怎样承担超出分摊责任赔偿额?下面由若悠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车主未购买交通强制保险何以承担超出分摊责任赔偿额
车主未按照法律的规定交纳交强险,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损失先行赔偿,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的责任限额内实行无过错赔付责任,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即被告应当按照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予以赔偿,超出部分再按责任比例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的,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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