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车逆行 撞伤他人被判全责
在马路上,经常有行人无视交通规则逆向骑车的现象发生,特别是拐弯处或较窄的路面为事故多发区,两车迎面险象环生。2019年2月18日庐阳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了一起由于行人骑电瓶车逆行撞伤他人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2018年6月22日,赵某骑电瓶车沿北二环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省农科院北门附近时,遇到胡某骑电瓶车由东向西逆行至此,两车迎面撞上,导致两车受损,赵某受伤。赵某受伤后被立即送往医院,经过两次手术才逐渐恢复。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胡某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规定,认定胡某负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
由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1月,赵某向庐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胡某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近10万元。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多次协调沟通,双方同意通过调解来解决这次纠纷。在庐阳法院的主持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胡某一次性赔偿赵某4万元。
胡某不遵守交通规则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提醒大家: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存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