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和解当事人需谨慎
都说人有旦夕祸福,驾驶员行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若不慎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双方未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者为了避免官司麻烦,交通事故发生后,往往很多受害人图方便急于找对方和解或是调解,但这种做法是否对受害人有利?律师建议交通事故受害人在选择和解时一定要谨慎对待。
律师指出:和解、调解对轻微的交通事故适用,但对于有较大损失的事故,尤其是有伤残或是死亡情况的案件,是非常不适用的。在有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况下,涉及的赔偿项目会有很多,赔偿款的计算也很庞大复杂;而且,和解调解的数额通常都很低,有时甚至是十几倍、几十倍的差距,但在很多受害人并不觉得吃亏了,为什么?那是因为绝大部分受害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可以拿到多少赔偿款。
就算是和解或者调解,也需要受害人对自己可能获得的赔偿额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不然当别人说赔你20万一了百了的时候,你若一口气答应下来,签订了协议,那么法律上你可以获得60万的赔偿款就已经不复存在。在此,我们还是建议争取外援,争取有交通事故赔偿经验的人的帮助或是向其咨询。或是律师或是其他掌握了这方面知识的人。
事实上,从维系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角度出发,和解与调解处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有很大的好处,但是对于事故受害人却未必公平。因为,如果你可以拿到一个更大的维护自己利益的方法---如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哪怕是代理和解与调解,也会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更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