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案例:去年8月4日晚10时许,在某市二级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梁某驾驶的一辆农用三轮车与王某驾驶的一辆顺向违章停放的集装箱大货车相撞,农用三轮车车主田某受伤,车辆损伤。双方立即报警、抢救伤员并各自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告事故。三轮车只有交强险,而集装箱大货车不仅有交强险还有商业保险且属于同一保险公司,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分别勘察现场后,将两辆事故车拖至该市某区停车场,等待进一步的处理。
正航律师点评:对于当事人来说,突然发生了这样重大的变化,自己及亲友都会措手不及,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处理。这时当事人面对三个问题:“第一,我的车怎么办?第二,我治病的损失谁来承担?第三,交警部门会对我有怎样的处罚?”其实,第三个问题较容易解决,交警部门一般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一定数额的违章罚款。对于前两个问题,汽车被交警部门查扣,如果车辆没受到损失的话,可向交警部门申请放行车辆,交警部门征得对方同意,无损失车辆缴纳了拖车费、看车费后,当事人可以将车辆提走。而对于受损车辆和受伤人员来说,进一步处理的程序会比较复杂:首先,根据车辆损失的情况,交警部门会对该车进行查检或拆检,并对该车的损失及价值进行评估,这时保险公司也会介入对该车进行定损。其次,受伤人员入院后要接受治疗,保留所有治疗单据,等待出院,如构成残疾的出院后要做伤残鉴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交警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后交警部门会根据双方的意见,进行调解,确定赔偿事项,其中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自助器具费、车辆损失费等,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达不成协议,交警部门会停止调解,告知双方诉至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以解决双方赔偿争议。
双方诉至法院后,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最终确定赔偿比例,此时原告在诉至法院时一般会将交强险保险公司列为第二或第三被告,保险公司一般会在被告应当承担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