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多长时间自动结案
在交通事故中,有可能造成受害者轻伤,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知道应该多长时间自动结案?这是大家需要弄清楚的问题,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从下面的内容中大家就能找到其中的答案,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轻伤多长时间自动结案
轻伤没有自动结案的说法,构成轻伤要承担刑事责任,依法要通过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和侦查期限、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期限及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期限等,具体结案期限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解:
(1)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阶段:《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侦查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已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法院审判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本文的内容介绍,我们知道在法律上是没有自动结案的说法,必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或者是一方进行诉讼之后得到了法院的判决才能结案。这对于肇事者以及受害者来说都需要了解清楚,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具体规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