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专家解惑强制第三者险十大悬疑
3月28日,《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条例》(以下简称强制三者险)正式出台,并确定于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目前许多车主对强制三者险还不是很了解,记者邀请了保险行业协会产险联络部主任李枫和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毕欣两位专家为广大车主答疑解惑。
1.何时投保
Q:强制三者险7月1日开始实施,车主应当何时上强制三者险?
A:车主必须在7月1日强制三者险开始实施后的三个月内,即10月1日之前上强制三者险。但在7月1日之前已经投保商业三者险的车主可以等商业三者险到期后再投保强制三者险。
2.违章越多保费越高
Q:强制三者险的费率跟违章记录挂钩,违章记录多强制三者险的费率相应提高。那么强制三者险的费率最大的上浮和下调幅度分别为多少?
A:强制三者险费率与违章记录挂钩的费率调整方案还没有出来,但3月28日出台的强制三者险条例对此有相关规定。下调可以直至最低费率,而上浮没有上限。
3.费率和“车”挂钩
Q:强制三者险的费率是从人还是从车?要是我名下有三辆车,两辆给了别人开。这样其他两人违章记录也全部算在我的头上吗?
A:从强制三者险的条例来看,个体费率的调整还是从车不从人的。由于客观原因的限制,个体费率的调整要达到从人困难较大,所以强制三者险个体费率的调整还是从车因素,不管驾驶司机是否固定,车的违章记录多,相应地它的强制三者险费率也高。
4.三种情况可中止合同
Q:强制三者险合同能不能中途解除?
A:有三种情况车主可以要求保险公司中止强制三者险合同,一是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二是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三是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5.只对第三方赔偿
Q:强制三者险的责任限额是多少?要是已投强三险的车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的同时自己也受了伤,保险公司会不会一起给予抢救。不仅人受伤了,机动车也有损害,保险公司会不会负担交通事故双方机动车的维修
费?
A: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不同,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强制三者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目前关于这四项责任限额还没有定论,但预计死亡伤残限额较高,财产损失限额较低。
如被保险车辆与行人或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车辆的车上人员伤亡以及本车的车损不在强制三者险的赔付范围之内,说白了就是强制三者险只对第三方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进行责任限额内的赔偿。如果被保险车辆无责,而第三方有损害的话,保险公司会按照无责限额赔偿的。
6.保险代理继续存在
Q:保险公司要不以盈利为目的来经营强制三者险,还会不会有保险代理商?
A:保监会在保证不盈利不亏损的基础上给强制三者险拟定费率,但允许经营强制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有微小的盈利和亏损,所以保险公司销售强制三者险会谨慎考虑保险代理,因为如果选择保险代理的话,要给代理公司一部分费用,控制不好的话会造成较大的亏损。尽管如此,保险代理作为保险公司的重要营销渠道,还是会存在的。保险公司现有的人力、网点无法为所有车辆提供承保服务。
7.违规肇事保险公司垫付赔偿
Q:没有驾驶证件或酒后驾车出现交通事故,所投强制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会不会给予赔付?
A:出现这种违规驾车的情况,保险公司必须在强制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8.费率可提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