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Traffic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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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子当时停在旁边,准备起步掉头,还没有跨过中间黄线时,一辆摩托车应该有60马的速度从我车后面往前冲,结果挂在我车保险杠上,当时他的脚骨折了,我没说什么就把他背进医院,医院费不多300元,我又给了他2500元钱,还是在街道上,最后就这样,那个是错。我想一般来说都要找小车的责任,在加上我又是外地牌车子,摩托车又有伤,要是报交警先就是要把我车子扣了,要他养好伤签字我才能够取车,那样我应该花钱更加多,怕以后在有这样是事情发生,该怎么处理?
若悠网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报交通主管部门,由交警部门出警按相应的程序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以此认定书确定本次事故责任划分。小轿车与摩托车同属机动车,责任认定上是以各自的过错大小来认定。
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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