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引火“被”烧身”
客户被酒驾朋友“引火烧身”保险公司赔付22万余。若悠网小编整理了有关酒驾“引火“被”烧身”的情况,帮助你解读酒驾的另类情况:
近日,合众人寿上海分公司处理了一起车祸理赔案,客户家属获赔224220.14元。
据了解,客户刘某早前在合众人寿上海分公司购买了睿智人生10万元,附加睿智提前给付重疾5万元,年交保费6000元。1月14日,客户搭乘朋友所驾驶的车辆行使至中环高架路金科路出口,因驾车的朋友酒驾,在行驶中车辆左侧撞击中环高架路右侧护栏,致使车辆失控,右侧又撞击匝道护栏,车辆起火燃烧,造成客户刘某当场死亡。
理赔人员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于3月20日随即前往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警支队了解详细信息,同时积极配合客户家属上报理赔申请,当日向总公司提交相关理赔材料。经过总公司运营部审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赔付客户重疾保险金及主合同账户价值共计224220.14元。
合众人寿提示:在此件理赔案中,客户刘某的死亡属于意外,故赔付客户双倍保额+账户价值,共计22万余元。司机酒后驾车如果发生意外,很多情况下会造成人员伤亡,而情况比较严重的就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但是,这种赔偿的实质其实不是车辆的赔偿,而是一种类似于人寿保险的赔偿,赔的是“人”,而不是“车”。在车辆保险理赔条例中,就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对于酒驾产生的事故的免责。同时劝告司机朋友不要酒驾,酒驾的危害不仅体现在触觉能力、判断能力与操作能力降低,更会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而且导致的一切后果得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