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人骑车闯红灯
当今中国正以改革开放的崭新面貌迎接世界的挑战,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可能会以为闯红灯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它却折射出了一个人的素质,一个人对社会规则的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教程认同程度。
孔子曰;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难道我们真的只有到了老年的时候才会滋生出对规则的认同,对法律的尊重,如果是这样,那只能说是我们教育制度的失败。只有敬畏法律,遵守规则,把它当作一种习惯,一种崇高的信仰,我们的素质才会得到升华,得到质变。
关于行人闯红灯现象
一、法律规定的前提
2012年5月1日新修改的《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简单来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行人闯红灯不再是一个违章或者道德素质的问题,它已经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对闯红灯的行人进行罚款处理。
二、严峻的社会现实
其实,早在交通安全法修改之前,行人闯红灯就已经成为了城市道路上一个习以为常的社会现象,无处不在,无人不闯。因此还产生了一个暗含讽刺意味的新名词——中国式闯红灯,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
行人闯红灯现象已经成为城市交通建设的一个重症问题,这个现象折射的不仅是监管部门的乏力和无奈,更是国人规则意识的淡泊以及急躁的生活态度。
三、巨大的安全隐患
一般来说,只有车流量较多,行人密集的地方才有红绿灯,那么,如果行人闯红灯的话,不仅会违反交通安全法,更会使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巨大的威胁。
中国经济快速畸形发展,汽车数量持续增长,交通事故也急剧增加,交通事故与死亡人数稳居世界第一。据统计,2011年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共造成62387人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和4.4%。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中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世界的16%左右。
关于行人闯红灯现象,这种普遍存在的违法行为,在当前各中小城市尤其是县城的不少道路仍呈混合交通的状况下大量存在,不能不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必须十分关注和培养道路行人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对行人的依法管理,不仅是道路交通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措施之一,对于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