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行车常识十条
核心内容:驾驶车辆要求驾驶人员要有高度集中的注意力,随时注意路面、行人等影响车辆行驶的因素,驾驶人员在驾驶车辆时要高度集中,并确保驾驶的车辆的可行性。下面,交通法律咨询小编以及法律问题咨询小编联合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车的安全知识。
1、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一日三检"制度,确保每天的行车安全。
2、车辆起步前应在上车前进行检查,上车后要进一步观察,确认安全后再起步;起步发现后方超越车辆较多时,应沿原方向缓行,再逐步驶入车道。
3、车辆行驶中,道路条件不能保证足够的横向安全间距时,应降低车速通行。
4、借道行驶的车辆驶回原车道时,应看清道路上其他车辆行驶情况,开启转向灯,确认安全后驶回原车道。
5、会车前应选择合理的行驶位置,当预测会车位置不理想时,要立即减速缓行或停车,不要犹豫不决,更不能抢行和强行。
6、车辆通过视线不良的弯道时,应减速、鸣喇叭,靠右行驶;通过急转弯时,必须降速,在四级道路的弯路上沿外侧缓慢行驶。
7、车辆进入环岛路口应逆时针方向行驶;通过立体交叉路口,应按路口前的指示标志行驶。
8、车辆高速行驶中,遇后车跟车很近时,开右转向灯让后车先行。
9、车辆掉头,应选择道路较宽,交通流量较小的地方;在容易发生危险的道路不准掉头和倒车。
10、在一般下坡道上临时停车时,应使发动机熄火,拉紧驻车制动器手柄,将变速杆挂入倒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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