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设施的问答
对于道路安全设施,您知道多少?为了更好地宣传道路安全设施的知识,下面,交通法律咨询小编以及免费在线法律咨询小编联合为您详细介绍有关道路安全设施的问答。
一、路侧护栏一般设置在什么地方?路侧护栏设置原则是根据什么确定的?
答:路侧护栏一般设置在有可能发生严重事故的地方。路侧护栏设置原则是根据公路等级、交通量、车辆组成和路侧特征等因素及参照标准、规范的要求而确定的。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JTT074-94 )的规定其设置原则。
二、道路护栏的分类有哪些?
答:护栏的形式按刚度的不同可分为柔性护栏、半刚性护栏和刚性护栏三类。
(一)柔性护栏一般指的是一种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这是一种以数根施加了初拉力的缆索固定于支柱上的结构,它主要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抵抗车辆的碰撞吸收能量。缆索在弹性范围内工作,基本上不需更换。这种护栏形式美观,车辆行驶时没有压迫感,但视线诱导效果差。
(二)半刚性护栏一般指的一种连续的梁柱式护栏结构。这是一种用支柱固定的梁式结构,依靠护栏的弯曲变形和张拉力来抵抗车辆的碰撞。梁式护栏按不同的结构可分为 W 型波形梁护栏、管梁护栏、箱梁护栏等数种。它们均具有一定的刚度和韧性,通过横梁的变形吸收冲撞能量,损坏部件容易更换,具有一定的视线诱导作用,外形美观。
(三)刚性护栏一般指的是一种基本不变形的护栏结构。这是一种具有一定断面形状的水泥混凝土墙式结构,依靠汽车爬高、变形和摩擦来吸收碰撞能量。刚性护栏在碰撞时不变形,几乎不会被损坏,维修费用很低,但对车辆行驶有压迫感,在寒冷地区使用容易积雪。
三、什么是标志的三要素?指路标志有哪些主要类别?
答:标志的三要素是指:标志的颜色、标志的形状和标志的图符。
指路标志有以下主要类别:
(一)道路编号、方位标志;
(二)交叉口方向、地点标志;
(三)出口预告及出口标志;
(四)地点、方向、距离标志;
(五)收费站标志;
(六)服务区标志;
(七)情报标志;
(八)交通指示标志。
四、常用的道路护栏形式有哪些?其特点如何?
答:常用的道路护栏形式有波形梁护栏、缆索护栏和混凝土护栏。
波形梁栏护栏刚柔相济,具有较强的吸收碰撞能量的能力,具有较好的视线诱导功能,能与道路线形相协调、外形美观,可在小半径弯道上使用,损坏处易更换。组合型波形梁护栏可在窄中央分隔带上使用。对于车辆越出路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区段,可选择加强型波形护栏。
缆索护栏属柔性结构。车辆碰撞时缆索在弹性范围内工作,可以重复使用,容易修复。立柱间距比较灵活,受不均匀沉陷的影响小。风景区公路采用缆索护栏较为美观。积雪地区,缆索护栏对扫雪的障碍较少。但缆索护栏施工复杂端部立柱损坏修理困难,不适合在小半径曲线段使用;同时它的视线诱导性较差,架设长度短时不经济。
混凝土护栏防止车辆越出路外的效果好,适用于窄的中央分隔带。由于混凝土护栏坚固不变形,因而维修费用很低。但当车辆与护栏的碰撞角较大时,对车辆和乘员的伤害大。因此这种护栏使得乘客的安全感和舒适性较差,并有较强的行驶压迫感。
五、交通标志可分为哪两大类?主要标志有哪些?
答:交通标志可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主标志分为:
(一)指示标志:是指示车辆和行人按规定方向、地点行进的标志,如直行、左转、右转、单向行驶、步行街等;
(二)警告标志:用于警告驾驶人员注意前方路段存在的危险及应采取的措施,如交叉口、急弯、铁路道口、易滑、路面不平、傍山险路等;
(三)禁令标志:通常为圆形,是根据道路和交通量情况,为保障交通安全而对车辆行为加以禁止或限制的标志,如禁止通行、禁止停车、速度限制等;
(四)指路标志:是用来指示方向、地点、距离、高速公路的出入口、服务区、著名地点等。
辅助标志为附设于主标志下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标志,可分为表示车辆种类、表示时间、表示区域或距离、表示禁令、警告理由等四种。辅助标志不能单独设立。
六、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方式、功能、型态可分为哪几类?
答:道路交通标线的分类
(一)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类:
纵向标线:沿道路行车方向设置的标线。
横向标志:与道路行车方向成角度设置的标线。
其他标线: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标线。
(二)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以下三类:
警告标线:促使车辆驾驶人员及行人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提高警觉,准备防范应变措施的标线。
指示标线:指示车行道、行车方向、路面边缘、人行道等设施的标线。
禁止标线: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规定,车辆驾驶人员及行人需严格遵守的标线。
(三)道路交通标线按型态可分为以下四类:
线条:标画于路面上或缘石的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
字符标记:标画于路面上的文字、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
突起路标:安装于路面上用于标示车道分界、边缘、分合流、弯道、危险路段、路宽变化、路面障碍物位置的反光体。
路边线轮廓标:安装于道路两侧,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车行道边界轮廓的反光柱(或片)。
七、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原则有何规定?
答: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原则规定如下:
(一)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均应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当中央分隔带宽度大于 10m 时,可不设中央分隔带护栏。
(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采用分离式断面时,靠中央带一侧按路侧护栏设置。上、下行路基高差大于 2m 时,可只在路基较高一侧设置。
(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原则上应设置活动护栏。
更多法律咨询可以拨打若悠网法律免费咨询电话:4006012708,或进行网上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