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男子酒驾毒驾,酒驾毒驾怎么处罚
所谓“酒驾、毒驾”,简单的讲,是指饮酒和吸毒后驾驶车辆,对于行人,酒驾和毒驾是大家深恶痛绝的,因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那么,酒驾毒驾怎么处罚?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用一则案例来告诉你吧!
酒驾毒驾怎么处罚
所谓“毒驾”是指吸食毒品或者是兴奋剂以后的驾驶行为。毒品包括兴奋剂,比酒精更容易麻痹人的神经,有严重的致幻性。据相关的科研成果表明,酒后驾车人的反应能力比正常人滞后12%,而吸食毒品后驾驶则滞后21%,所以毒驾的后果远比醉驾更为严重。
刑法未将吸毒规定为犯罪,毒驾也不规定为犯罪。对于吸毒人员的处罚,目前仅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对吸毒成瘾者则实施强制戒毒。由于刑法并未将吸毒规定为犯罪,使大量吸毒人员游离在法律的边缘,无需承担任何刑事法律责任。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情简介】
4月6日,网上曝出一段3分钟从车内拍摄的视频显示,一辆白色轿车疯狂连续撞多辆车辆。
6日傍晚,海南省儋州市公安局向上游新闻表示,驾驶这辆白色轿车的男子涉嫌酒驾+毒驾,肇事前曾吸食毒品,疯狂驾驶行为导致5人受伤。网上曝出的3分钟视频显示,一辆白色小轿车在机动车道最右侧车道上行驶得很快。拍摄录像的人一边惊呼小轿车撞人了,一边拨打报警电话。
可是还未等电话拨通,白色小轿车就把路边一辆正在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剐倒了,电动自行车上的驾驶员和乘客跌倒在路边的绿化带里。紧接着,白色小轿车又加速行驶,不但撞飞了前方的一辆三轮车,还撞倒了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女子,而女子骑着的电动车也卡在了小轿车的底盘上。
视频中的白衣女子明显受伤,视频中还有人惊呼撞到了孩子。最后,白色小轿车在途经一个路口转弯时,撞到了路中间的隔离带才停了下来。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视频中显示的路段较为空旷,马路上的车辆并不是很多。不过见到白色小轿车的撞人行为后,很多车都停在了马路上。
从导航地图上,上游新闻记者根据警方通报的情况估算,白色小轿车约行驶了3公里的路。儋州警方发给上游新闻的新闻通稿称,6日中午12时许,在洋浦大桥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牌号为琼A50XXX的白色现代小轿车撞上一辆电动车后逃逸,造成车上两人受伤。此后,肇事后的现代小轿车逃至白马井新海景酒店附近路段时再次撞上一辆电动车和一辆三轮摩托车,造成三轮摩托车上3人受伤。第二次肇事后,肇事车继续行驶,行驶至五叉路口时撞上路肩护栏,肇事司机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控制住。
警方调查显示,肇事者是21岁的男子林某明,马井镇人。通过尿样检测和警方讯问,林某明涉嫌酒后驾驶,并承认肇事前曾吸食毒品。目前,儋州交警、刑警等部门已成立事故相关工作组迅速开展工作调查。据通报,在此次事件中的受伤人员已送往医院救治,伤情均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