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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9车险改革政策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3 阅读: 440次

很多人都知道车险的费率与出交通事故的频率有关,对于车主来说,给爱车买车险是必不可少的事情。6月4日起,福建实施新的车险费改,改革方向一致,厦门系数有微调。新政实施后,汽车出险频率越高,续保费用也就越高。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福建车险改革政策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此次费改,15项争议较大的商业险免责内容将被删除,“无责不赔”、“撞了自家人保险不赔”等霸王条款将得到解决。“高保低赔”一直是车险行业争议问题之一。例如,改革前,使用了10年后价值仅4万元的旧车,投保商业险时须按10万元缴保费,出了事却只按旧车价理赔。改革后,车损险的保额将按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车主需要支付的保费将更低。

“未年检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赔”案例屡见不鲜。改革后,审验未合格的商业车险免责条款内容被删除。新规还明确了“第三者界定”,改革前,在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改革后,家庭成员被纳入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另外,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方时,保险公司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这样的规定也将被废除。

出险可先报险再决定是否理赔

现在出险一次就没有优惠了,以后出险前还得盘算好到底该不该报保险?

其实不然,发生事故后,车主可以先报保险,然后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理赔。新政规定:年度保险期内,出险1次保费不打折,出险2次保费上浮25%,出险3次保费上浮50%等。其实,商业车险费改目的是“奖优罚劣”,因此强调出险与费率挂钩,出险次数越多,保费就越高,而不怎么出险的车主,就可享受到更优惠的费率。

报了保险但没有理赔,不会计入理赔的次数中。商业险与交强险也是分开来计算的,如果交强险出险,那么理赔次数的多少只会对交强险的优惠有影响,不影响商业险的投保与折扣。

费改后是否可以少买几个险种

既然出险一次就没有折扣了,那么有些车主会说索性不要买保险了或者少买点险种。事实上,有些基础险是必须要买的,买保险防的就是万一。一般来说,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最基础的,应放在必买清单之列。而且,新规中车损险与费改前相比,保障范畴大大增加,不仅将冰雹、台风等自然灾害,驾驶证失效或审验不合格、未上牌照新车、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损失等情形纳入保险保障范围。

当然了,随着车损险保障范畴的扩大,车主们应根据自身需求减少一些附加险种的选购,例如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此外,购买车险要更仔细些,细读保险条款,了解该险种“保什么”、“不保什么”,尤其关注保险条款中特别注明的“责任免除”条款。

维修不超千元最好别轻易报险

费改后,是否选择出险需要衡量。费改后的车险费率调整系数由三部分构成,即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其中,NCD系数是费率高低的关键。改革后,驾驶行为良好、以往赔款次数少或零赔款的车主,可以享受到更大幅度的保费折扣优惠;而赔款次数超过1次以上,保费上浮的幅度就会大于以往。费改前NCD系数是0.7—1.3,费改后,厦门变为0.4—3(厦门NCD系数同全国略有差别)。也就是说,费改前最多打7折,而费改后最多可以打4折。假设保险费为6500元,打8.5折后为5525元。如果出了一次险,修车费只有几百元,但第二年保费不打折,那么与第二年增加的保费相比,几百元的维修费还是自己垫的合算。

需要提醒的是,如涉及定责案件及发生人员伤亡的情况,请务必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险,以便在案件处理中处于有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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