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上高速路被撞死谁承担责任
自行车车主是不能上高速公路的,有些自行车车主不知道或是知道也依然要坚持上高速公路,结果不小心被车辆给撞死了。那么自行车上高速路被撞死谁承担责任?下面若悠网小编为你讲解关于高速公路事故的知识。
自行车上高速路被撞死谁承担责任?
自行车车主承担主要责任。出现类似事故的时候应该报警,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你们双方的责任。根据责任比例,确定主要责任者。
一般来说,高速公路能适应120公里/小时或者更高的速度,路面有4个以上车道的宽度。中间设置分隔带,采用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高级路面,设有齐全的标志、标线、信号及照明装置;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在路上行走,与其他线路采用立体交叉、行人跨线桥或地道通过。从定义可以看出,一般来讲高速公路应符合下列4个条件:
(1)只供汽车高速行驶;
(2)设有多车道、中央分隔带,将往返交通完全隔开;
(3)设有立体交叉口;
(4)全线封闭,出入口控制,只准汽车在规定的一些立体交叉口进出公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想要争取合理的赔偿的话,建议可以来若悠网找专业律师了解更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