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第三者责任险是否是灵丹妙药
强制第三者责任险并不是灵丹妙药
《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就要实施了,该规定明确提出,机动车无责事故发生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封闭道路上最高赔偿不超过1万元,非封闭道路事故最高不超过5万元。与此同时还规定所有机动车辆都必须强制性投保4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由于此前上海市的第三者责任险投保率还不足40%,新规定的实施就意味着所有机动车都必须强制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新规定和去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道交法相比,不仅增强了可操作性,而且显得更加人性化。因此新规定不仅倍受驾驶员关注,更受广大市民的关注。强制第三者险的推出客观上为保险公司带来比较丰厚的保费的收入,但潜在的赔偿也很令他们担心。笔者的一位朋友不久前因为侥幸心理,其车辆保险到期时没有及时投保,春节期间不幸发生车祸,由于保险到期自己掏钱赔偿了3万多,至今还耿耿于怀。在聊到即将实施的强制三者险时他表示最多只保4万元,而且以后开车只要不违章,撞人也不用担心了,反正有保险公司出钱;还有人认为,既然是强制投保,以后开车就可以放心了。
事实上并非如此,强制第三者险不仅保障了驾驶员的利益,出事后有了一定的保障;更重要的是提醒车辆和行人共同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保障了人车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广大驾驶员朋友千万不要因为有了第三者险就忽视了行车安全。据了解,自去年4月1日上海市保监局和市公安局开通了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之后,全市第三者险就有了统一的标准,即将推出的强制第三者责任险就是在这个统一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根据上年的行车安全情况确定三者险的上下浮动幅度。上年没有违章记录的次年三者险可以下浮,反之就会上浮,而且违章越严重,上浮的比例就越大。今年前两个月的数据显示,下浮的比例超过50%,这说明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人还是大多数,三者险的调控功能基本显现。
强制三者险的取得成效的关键还在于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规范道路管理,从根本上降低或杜绝交通事故,决不是部分人所理解的事故保护伞,更不是灵丹妙药。保险公司做为社会的稳定器,主要是在出现交通事故之后给受害者提供充分的保障。对广大有车人来说,首先应该树立遵守交通规则的观念,不要抱侥幸心理。事实上遵守交通规则和强制三者险的保费是对等的,越是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其三者险费率就会逐年下降,对于那些屡屡违规的人,三者险费率就会逐年上升,利率杠杆的作用充分显现。强制保险只是给了驾驶员行车时的安全感,保险公司承担了社会安全作用,但这种责任毕竟也是有限的,此次实施的强制险也就是限额4万元,一旦发生大的交通事故,损失远远不止强制保险,到时候4万元恐怕只能是杯水车薪。
保护自己的最好手段就是大家共同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把自己的安全完全系在保险上。强制保险并不是可治自病的灵丹妙药,它要充分实现调节功能,还靠每一位市民的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