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是多少
机动车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
机动车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先行赔偿、限额赔偿、无责任赔偿。
交强险赔偿不分交通事故责任大小和有无,只要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则对“车外”第三者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在限额内都予以赔偿。
(3)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分为两类各三项:
有责任赔偿限额(元)无责任赔偿限额(元)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11000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1000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100
A.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B.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