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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醉驾的处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8 阅读: 424次

在醉驾屡禁不止的情况下,刑法上面也将醉驾入案了,这就代表醉驾是有可能会遭遇刑事处罚,所以人们要能够及时的清楚醉驾带来的处罚到底是什么,避免醉驾。那么,刑法对醉驾的处理是什么?下面若悠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刑法对醉驾的处理是什么

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时,认定为醉驾。醉驾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处1-6个月的拘役刑,并处罚金,吊销驾驶证。

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国标委《车辆驾驶人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因醉驾而面临相关刑法处罚的时候,可以来若悠网找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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