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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诉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3 阅读: 324次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双方对事故处理有争议,事后赔偿谈不拢的情况下,很多人就会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就会去起诉对方,在起诉之前也得了解相关知识,那么,交通事故起诉需要的材料是什么?若悠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2、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

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

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包括伤者与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人员有单位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没有单位的如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3、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

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

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3、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如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三期鉴定的,也可以在此时同时以申请书形式一并提出递交给立案庭。

4、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

5、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法院会在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

6、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师,并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第一个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7、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

8、就是交通事故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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