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情况下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会延长
危险驾驶罪是指以危险的方式驾驶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一个罪名,例如在公路上竞逐、醉酒驾驶机动车都会构成危险驾驶罪,而刑事犯罪有追诉时效的,那么何种情况下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会延长?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延长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各国对追诉时效规定不一,最长的达30年,最短的仅3个月。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88条之规定,导致追诉时效延长的法定事由有两种:
一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为多久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看出,我国刑法采取的是择一重处的处罚原则。
《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由于危险驾驶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六个月拘役,是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因此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为5年。
三、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有何区别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醉酒驾驶是指在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该罪名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客观上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
客体则为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属于典型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虽然能够遇见到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由于过于自信或者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才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发生。《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从法条中可以看出,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最大的区别在于危险驾驶罪属危险犯,而交通肇事罪属结果犯。即危险驾驶罪不以造成实际损害结果为构成要件,只要行为人有追逐竞驶或醉酒驾驶的情节,即使没有造成任何损害后果,但是其行为已经侵犯到正常的交通秩序,因此构成危险驾驶罪。而交通肇事罪只有造成法定损害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的延长”问题进行的解答,危险驾驶罪追诉时效延长的情形包括司法机关立案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被害人控告后,司法机构应该立案而不立案等情况。欢迎到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