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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规则之过斑马线五原则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2 阅读: 525次

现在每家每户都会有车,这也是未出行方便所做的准备,车辆变多了,我国的交通就会变得拥挤。这是我们应当遵守相应的交通规则,以免发生一些交通事故。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安全规则之过斑马线五原则

在日常生活中,斑马线附近一般都设有相应的路面标识和路牌标识,道路交通参与者需要正确识别和守法通行。为此,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给出了斑马线及其附近五种常用交通标识和辨别应用方法。

人行横道线一般与公路中心线垂直,特殊情况下,其与中心线夹角不宜小于60°(或大于120°),其条纹应与公路中心线平行;人行横道线的最小宽度应为300厘米,并可以100厘米为一级加宽。人行横道线的线宽应为40厘米或45厘米,线间隔宜为60厘米,可根据车行道宽度进行调整,但最大不应超过80厘米。

在行人过街交通量特别大的路口,可并列设置两道人行横道线,使斑马线虚实段相互交错,并辅以方向箭头指示行人靠左右分道通过,方向箭头长度宜为100厘米。

路基宽度大于30厘米的公路上,应在中央分隔带或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处的人行横道上设置安全岛(等待区)。安全岛(等待区)长度宜大于或等于人行横道宽度,宽度与中央分隔带相同或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也可视情况于人行横道线错位设置。

当无信号灯控制或未设置“停车让行”标识的路段中设置人行横道线时,应在到达人行横道线前的路面上设置停止线和人行横道线预告标识,并配合设置人行横道指示标识,视需要也可增设人行横道警告标识。人行横道预告标识为白色菱形图案。

该标识设在离斑马线数十米远的地方,警示牌的最上端是斑马线警示标识,用黄底黑色线条画成一个行人正在过斑马线,意为提醒司机前方有斑马线,过往司机应该减速慢行;下面红色三角边用黑色写着一个“让”字的是禁令标识牌,意在提醒司机见行人过斑马线时,要停车让行。

斑马线上教您五招

了解了斑马线及其附近主要道路交通标识及其含义,道路参与者在通过斑马线时应该按照以下五条原则通行,确保安全。

先观察后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民警介绍,市民在穿过马路时,必须通过斑马线,禁止从机动车道中乱穿马路。“新华书店前的东城路、和平路段,经常出现行人从机动车道乱穿的现象。”这名民警说,在有人行横道信号灯时,行人应该按照“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行进;在没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段上,行人也应该从斑马线上穿过马路。过马路时,要注意察看来往车辆:先看左边来车,待行至斑马线中间(道路中线)时,须察看右侧来车,在确认没有危险后快速通过。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还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不要盲目后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也规定,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穿越马路时,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不要在斑马线上闲庭信步,以免信号灯结束时,行人还在路面上,与正常通行的机动车发生冲突。如果红灯亮起时行人仍处于机动车道上,千万不要后退,以免发生危险,而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前行,直至通过路面或在道路中心线等待下一绿灯亮起后再行通过。

我市目前已将海滨路、文化路、统一路等主要路段的交通信号灯变成了读秒的方式,这样市民在穿过斑马线时,可根据人行横道信号灯的秒数,调整自己行进的速度。

等待也有“学问”

“我市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处,一般都设有行人等待区,在红灯时,行人应该在等待区等待通行。”交警支队宣传科一名负责人举例说,世昌大道与统一路交叉路口南侧的两个人行横道信号灯处都设有白线区域的等待区,市民在通过这两处信号灯时,应该站在等待区内。同样,昆明路与统一路交叉路口也设有4个等待区,为等候通行的市民设置了安全岛。

此外,在未设等待区的地段等待通过时,行人不要靠路边太近,以免机动车右转时,车辆右后轮对行人造成碰撞或碾轧。

谨防转弯车辆

我市采用的是机动车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分开的交通模式,但市区内还存在部分人、车流量较少的十字路口。为了加快通行时间,机动车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方向会同时亮起,如山大威海分校南门前的交通信号灯就是这样设置的。

因为该路段的人行横道信号灯与机动车交通信号灯采取同步的方式,当东西向的机动车行驶时,东西向的两条人行横道也可正常通行。市民在经过这一路段时,一定要注意同向车辆是否有转向的趋势,避免出现碰撞事故。

机动车须让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交警提示,机动车驾驶人在行车时遇到前方路面上有白色菱形预告标识或看到避让行人的警示牌时,应该提前主动降低车速,如果人行横道上有行人正在通过,机动车必须停车让行人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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