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无第三者强制险怎么办
第三者强制险属于商业险种之一,有些司机认为没有购买第三者强制险,当初买车险的时候就没有买它。但自己遇到了交通事故,且是主要肇事者面临事故损害要赔偿。那么,肇事车无第三者强制险怎么办?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若悠网内容。
肇事车无第三者强制险怎么处理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造成交通事故的车辆没有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由该车辆的所有人、使用人按照相当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赔偿。这就是说,未参加第三者强制险的车辆造成的损失,受损人应当与参险的情形获得同样的赔偿,只不过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由车辆的所有人、使用人来承担罢了。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
车辆强制险的保障范围
强制三者险保障对象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两者保障对象的差别充分表明了强制三者险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在强制三者险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第三者利益。因此,无论保险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是谁,皆不影响保险公司根据强制三者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但保险车辆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强制三者险合同还是需要做相应变更的,因为这属于重要事项发生变化,根据规定应告知保险公司。如果不主动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以依据规定解除保险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第3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条例》所称的受害人的范围应指“除被保险人与本车人员以外的第三人”。
如果受伤害的本车人员也属于受害人范围,就没必要将其单独列明,因为“受伤害的本车人员”概念与“受害人”概念应该是种属关系。而且国务院法制办和保监会负责人在《条例》出台后回答有关记者的提问时就明确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障对象是“被保险机动车致害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肇事车无第三者强制险怎么处理?交通肇事没有第三者强制险就无法获得它的赔偿,建议人们在购买车险时该买的险种还是要买到。对于肇事车无第三者强制险在处理的时候存在很多的问题,在若悠网上面就有许多律师可帮助到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