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必举证
交通事故在发生的期间旅具有两个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对相应的交通事故的发生举证,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期间的相关事项,所提供的证据一般就可以认定事故负责人了。那么,交通事故中当事人需要举证吗?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哪些情况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必举证
1、根据法律规定无须证明的事项:
(1)众所周知的事项,比如天下雨路面肯定会很滑,这是众所周知的事项,自然不用我们证明路面为什么会很滑;
(2)自然规律及定理,如上例中,为什么会下雨,就是属于自然规律,不属于举证范畴;
(3)根据法律规定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比如道路交通事故中,车辆发生剧烈碰撞后,一般会发生损害,而不用去做车辆经过剧烈碰撞是否会发生损害这样的假设,然后去证明;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上述(4)(5)(6f)的文书被法律赋予了强制执行的效力,而不用另外证明其合法性。
2、自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这种情形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说明没有异义,或者是一方当事人对事实作了事先的描述,而另一方当事人对该事实加以复述的时候,在另一方当事人不用再对该事实进行证明。
二、交通事故诉讼要准备什么证据
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调解不成,就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了。既然准备诉讼了,就一定要做好开庭前的准备。首先要准备好打官司的各种证据: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治疗的病历及相关医药费单据。
3、交通费单据。
4、护理费单句。
5、营养费单据。
6、住宿费的发票。
7、物损和车损评估报告及评估费的收费依据。
8、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单据。
9、伤残鉴定报告及鉴定费的收费依据。
10、丧葬费的单据。
11、误工费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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