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几日内可以申诉
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结果都能够让当事人接受,有些人就会对于交通事故结果非常的气愤,认为这个处理结果对自己来说是很不公平的情况,于是就会想要在处理之后去申诉,改变这个结果。若悠网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
一、交通事故处理几日内可以申诉
30日里。
二、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了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在十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认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对该事故责任认定的最终认定,对重新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等处罚裁决后,就处罚裁决的内容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接受了处理之后,对于处理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让自己能够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对待。对于交通事故处理结果不太满意想要进行申诉但不知道怎么做,想要争取权益的人可以找若悠网律师进行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