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时对方要原件怎么办
有很多的人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是可以进行调解的,那么交通事故调解的时候对方需要出具的原件包括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调解时对方要原件怎么办
这个需要交给交警部门进行调解的,这个文件不可以直接给对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调解前需要准备的事情:
1、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
2、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
3、交通事故办案人员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参加调解时,一般使用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的须记入调解记录。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须事先通知交通事故办案人员,请求变更调解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者调解中途退离的,计为调解一次。
4、调解参加人:
(1)交通事故当事人;
(2)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
(3)交通事故车辆所有权人;
(4)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的必要参加的人员。
上述人员须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准参加调解,一方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5、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须向交通事故办案人员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6、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
7、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8、调解中,调解参加人提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未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要求的,不予调解。
9、确定抚养人时,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提供有抚养关系的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当要求其公证。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要进行调解的话,一般的原件都是在交警部门进行管理的,并且也不会直接交给对方当事人,如果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要进行赔偿的话保险公司要的材料很多都是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