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2011年上海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疗费,按票据
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家属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4、营养费:20-40元/天×营养期限
5、交通费:按票据,
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7、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
8、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坏的车辆、衣物,手机等财物的损失。
9、鉴定费:凭票据
10、律师费:凭票据
11、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
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31838×20×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13746×20×系数
61—75周岁
城镇居民
31838×年限×系数 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农村居民
13746×年限×系数
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
31838×5×系数
农村居民
13746×5×系数
12、残疾辅助器具费:
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
13、丧葬费:
3896元×6个月=21396元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23200×年限
农村居民10225×年限
15、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60周岁 及以下636760
61—75周岁31838×年限 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75周岁以上 159190
死亡赔偿金
(农村居民) 60周岁 及以下 274920
61—75周岁 13746×年限 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75周岁以上68730
16、精神抚慰金:50000元×伤残系数,死亡为50000元
17.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赔偿三个亲属一个月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