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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流产 赔偿如何讨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6 阅读: 512次

都市女报维权热线胡春雨专栏

车祸致流产赔偿如何讨

关女士婚后生育困难,经治疗终于如愿。一个月前,她与丈夫开车外出旅游,被一辆违规超车的小客车追尾,导致胎儿流产。肇事司机承担全部责任,但对方只同意赔偿关女士的医药费,却不愿赔偿流产带来的损失。日前,关女士拨打本报维权热线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山东鹊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春雨给予了解答。我和丈夫结婚多年后,迟迟要不到孩子。医生告诉我,丈夫非常健康,而我患有输卵管堵塞,并且是双侧的,治疗难度较大。在接下来的三年里,我先后前往北京、上海的大医院治疗,共花费了4万余元。为此,我不得不持续请病假,收入也减少了三分之二。去年9月,我终于怀孕了。可孕后一个月就出现先兆流产,只能继续请假在家休养。从今年春节后,情况转好,我们也张罗着为宝宝准备好了婴儿床、衣服等婴幼儿用品。一个月前的周末,我和丈夫开车去青岛旅游。在高速公路上,一辆小客车从我们右侧,在停车道上强行超车,与我们的轿车追尾。当时,我觉得好像被别人从后面推了一把,一头撞在了挡风玻璃上,立即晕了过去。等我醒来,已经躺在医院里。丈夫坐在病床边,头上也绑着绷带,眼中含着泪水。他告诉我,我们的孩子在车祸中不幸流产。我挣扎着要起来看看自己的宝宝,被丈夫死死地按在床上。他说,我在车祸中头部受伤,不能受太大刺激。7天后,我出院了。丈夫的坦诚又差点让我回到医院。他说,我流产后出现大出血,医生虽尽力抢救挽回了我的性命,但我已丧失了再孕的能力。也就是说,我不可能有自己的宝宝了。交警调查发现,肇事的小客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规,造成事故发生,应负事故全部责任。自从发生事故后,肇事司机并未向我们道歉。更让我们气愤的是,他只同意赔偿我在医院治疗时花费的9000多元,流产损失一分钱也不愿承担。三年来,为了能怀孕,我花了4万多元医药费,因为经常请假,收入也损失了七八万元。再加上保胎、孕期营养等费用,至少有13万元。如今,流产导致我失去再孕的机会,这种损失比金钱的损失更加严重。我认为肇事司机应承担流产带来的所有损失。我现在想知道,按照相关法规,以上损失是否应该全由肇事司机承担?司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我能索要精神赔偿吗?(文中人物使用化名)实际损失外还可要求精神赔偿———维权律师为关女士说法关女士,您好。在机动车辆迅速普及的今天,交通事故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案件屡见不鲜,你所面临的赔偿问题却有着相当的特殊性:事故中令夫妇二人痛心疾首的,已经不在于自己的身体伤害和由此发生的医疗费等常见损失,归根结底是一种无形的却是维系着人类种族延续的民事权益———生育权。这种权利并不属于尚没有生命的胎儿,而属于夫妇双方。它不是夫妇二人看得见的身体伤害或者费用支出,却是比这些有形的损害更为严重的伤害。人的价值无法衡量,人的痛苦无法量化,但面对无形的损害法律需要给出一个有形的、量化的赔偿方案。你因生育权受损遭受的损失可以概括为两种:一是纯粹的精神损害,这种损害可以为一般的人类情感所感知;二是为实现生育目的增加的支出和减少的收入,最终因目的落空而形成的损失,这本质上是一种纯粹的财产损失。可见,本案事故的发生不仅造成了从现在向将来延续的精神损失,而且其因果关系会合理地溯及到生育过程中发生的经济损失。法律的目的首先是给受害者全面的保护。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方女士夫妇的精神损害不可谓不严重,应当得到赔偿;在其因怀孕发生的损失中,客观、合理的部分也应得到依法赔偿。不过,本案损失毕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是法律无法回避的,具体的赔偿金额还要由法庭根据案情和证据依法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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