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交通

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0 阅读: 485次
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宁铁两级法院、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2011年度有关统计数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 察院,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现印发给你们,从2012年7月1日起参照实施。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jiaotong/198610.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