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福建省201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
各交警支队: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2013年福建统计摘要》及相关数据,现将201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通知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55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967.2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593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401.92/年;
三、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4979元/年;
四、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见附件。
附件: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13年4月12日
(一)农、林、牧、渔业32335元/年
(二)采矿业36690元/年
(三)制造业38588元/年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7753元/年
(五)建筑业42705元/年
(六)批发和零售业44947元/年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4305元/年
(八)住宿和餐饮业30874元/年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68856元/年
(十)金融业111047元/年
(十一)房地产业50825元/年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8680元/年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57208元/年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7974元/年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4547元/年
(十六)教育53507元/年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59094元/年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8367元/年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5477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