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山东省人身伤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55元×20年=515100元70.56元/天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778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446元×20年=188920元44.44元/天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776元
5、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837元
城乡结合部17600.5元48.22元/天
丧葬费:21418.5元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837元(平均工资:42837/12=3569.75元丧葬费×6个月=21418.5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778元(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776元(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住院天数(仅限于住院期间)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仅限于住院期间,一天参照50元/天计算)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