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闽交警网传【2013】134号
关于下发201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的通知
各交警支队: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2013年福建统计摘要》及相关数据,现将201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通知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55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967.2元/年(死亡、残疾赔偿金);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593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401.92元/年(被扶养人生活费);
三、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4979元/年;
四、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见附件。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13年4月12日
附件: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32335元/年
采矿业36690元/年
制造业38588元/年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7753元/年
建筑业42705元/年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54305元/年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68856元/年
批发和零售业44947元/年
住宿和餐饮业30874元/年
金融业111047元/年
房地产业50825元/年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8680元/年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57208元/年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7974元/年
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34547元/年
教育53507元/年
卫生、社会工作59094元/年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8367元/年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55477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