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疑难问题解答
1、肇事司机或车主不出医疗费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多数责任方司机或车主会为伤者支付部分医疗费用,有的甚至会垫付全部的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等费用,但也有部分责任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更有甚者还会把车辆出售,试图逃避。
律师建议受害人要尽量和责任方沟通,即便对方态度恶劣也要争取。因为机动车均强制承保交通事故责任险,除了极特殊情况外,均可在交强险范围内要求承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督促责任方配合报险,核保,或者参加诉讼,可以早日取得赔偿款。
对于态度十分恶劣,拒不配合的责任方,当事人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起诉。有些责任方对法院的送达和传唤也不予配合,出现“玩失踪”,“耍无赖”的情况。这时也不用担心,可以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如仍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审理案件。在判决生效后由法院执行部门予以强制执行。公告和执行的相关费用会由责任方支付。
2、交通事故赔偿都包含哪些费用?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包括为: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3、医疗费如何计算?我承担部分责任能获得全部医药费赔偿吗?
交强险的医疗费限额是一万元,在赔偿限额内不划分责任,超出限额部分责任比例承担。
例如,行人欲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通部门认定为同等责任。行人受伤住院花费医疗费2万元,则由承保该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赔偿1万元,剩余1万元由双方分别承担。也就是可以向对方主张1.5万元的医疗费赔款。
4、事故发生后我进行了手术,体内存有固定物,医生告诉我两年后取出,我可以一并主张这部分的医疗费用吗?
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中,仅支持已经产生的实际损失,也就是只审理已经花费的医疗费用,未产生的二次手术等后续治疗费用不能一并审理。但是如果责任人同意,可以在调解书中予以解决。
5、伙食补助费如何计算?
受害人可以依法主张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一般来说参照国家工作人员标准50/天,予以计算。
6、误工费如何计算,都需要那些证据?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可以根据医疗结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确定,也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部门专门进行三期鉴定(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予以确认。
收入状况需要提交受害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劳动合同、误工证明、社保记录、纳税记录、工资明细、扣款证明等。
7、单位未给缴纳社会保险也未扣缴税款,能申请误工费吗?
受害人仅能提供其单位本身出具的劳动合同、误工证明,未能提供社保或纳税记录时,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般来说,北京地区从事普通服务类工作可以按照3000元/月上下的标准主张误工费。
8、单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拒绝开具误工证明,如何申请误工费?
实践中不乏有非法用工的存在,有些小公司未取得营业资质,也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出事后置之不理,不闻不问,甚至一走了之。这对受害人申请误工费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但是,未能向法庭提交任何收入情况的证据并不等于没有误工的存在。受害人依然可以请求法庭参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予以酌定误工标准和误工费用。
9、营养费如何计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营养期的确认标准参见误工期,可以由医生开具诊断证明,或者申请三期鉴定予以确认。一般来说,住院期间默认为营养期。
营养费需提交购买食品、营养品、保健品的发票予以证明,或者参照30-50/天予以酌定。
10、护理费如何计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护理期的可以由医生开具诊断证明,或者申请三期鉴定予以确认。
聘请护工护理的需要提交护理合同和发票。家属护理的,按照护理人员误工费主张护理费。
11、交通费如何计算?
交通费仅支持看病和复查产生的相关费用。出租车发票、一卡通充值发票、加油票均可。法庭根据受害人具体病情确认需要医治情况和产生的交通费用,同城医治一般不超过500元。
12、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军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订餐之日起二十年金粟庵。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我是农村户口在城市打工可以按照城镇标准领取残疾赔偿金吗?
受害人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均为城市,有关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需要提供的主要证据有:暂住证,居住证明,劳动合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
14、残疾辅助器具费如何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需有相关医嘱,发票。如需长期更换的义眼、义肢等,初次诉讼仅赔偿已经产生的费用。
15、伤残等级如何确定?
受害人伤残程度直接决定了赔偿指数,因而必须由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予以确认。从鉴定的委托方划分,当事人自己委托、保险公司委托、交通队委托、法院委托几种。通过法院随机摇号程序选取的鉴定机构证明力最强,但耗时最长。受害人应该根据具体受伤程度和责任方和保险公司的态度选取适当的方式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16、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确认?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7、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证据?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需要户口本,出生证明。
被扶养人为具有抚养义务的成年人的,需要户口本,结婚证,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证明,以及具有抚养义务的人数证明。予以划分抚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