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5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安徽省统计局《2014年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有关统计数据,2015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如下:
一、2014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4839元。
二、2014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6107元。
三、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9916元。
四、2014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7981元。
五、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894元。
附:2014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50894
单位:元,%
行业
农、林、牧、渔业2718577.48元每天
采矿业69636190.78元
制造业48259132.22元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7120211.29元
建筑业47632130.49元
批发和零售业41863114.69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0271137.73元
住宿和餐饮业2965281.24元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2501171.24元
金融业72215197.85元
房地产业50362137.98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0853111.93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3084172.83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598998.58元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8091104.36元
教育48487132.84元
卫生和社会工作54468149.23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4211121.13元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9012134.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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