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和工亡赔偿可重复领取吗
事故赔偿是否合理?
有一名40岁司机驾驶公司车在工作时间不幸冲下深沟,造成司机当场身亡,一名重伤三天后不治,一名轻伤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现场:当时雨后路面湿滑伴有一层黄泥,事故车刚好转弯位且下坡,无超速行驶,前后无车辆,刹车痕迹17米,事故车沿着弯位向对面行车线冲下山沟。
交警裁定:司机负全部责任。 司机家庭状况:母亲67岁无经来源;兄43岁;姐41岁;弟38岁〔一级残废无经来源〕;配偶42岁;儿子9岁。
交通事故赔偿:一,死亡赔偿费35万元〔交警说全部给第一继承人配偶〕;二丧葬费为1,8万元;三:抚养费母亲4200x13年|除以3;弟4200x20年|除以3〔两人农村户口〕;儿子抚养费:9x14400除以2〔城镇户口〕。
职工因工死亡 赔偿: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
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
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
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有些意见认为交通事故和职工因工死亡公司都要全部赔偿,但公司认为丧葬补助金不能重复领取。
衡阳律师解答:
1,请教各位: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35万元〔交警说全部给第一继承人即配偶〕合理吗?
2,丧葬补助金能不能重复领取?
3,如果丧葬补助金不能重复领取,为何死亡赔偿金可以在交通事故及工亡赔偿重复领取?
谢谢!
1,请教各位: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35万元〔交警说全部给第一继承人即配偶〕合理吗?
不合理,如按交警所说死者母亲及儿子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由三人平均分配。
2,丧葬补助金能不能重复领取?
不可重复领取。
3,如果丧葬补助金不能重复领取,为何死亡赔偿金可以在交通事故及工亡赔偿重复领取?
赔偿的名目并不相同。
死亡赔偿费不属于遗产,但比照遗产继承进行分配。丧葬补助金不能重复领取,因为标准一致。死亡赔偿金可以在交通事故及工亡赔偿重复领取,是因为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赔偿的标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