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交通

拖欠货款拒不给付诉讼的案例分析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8 阅读: 442次

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唐某与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于4月6日采取保全措施,冻结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的银行存款31万元,促使其立即自动履行清偿货款义务,维护了唐某的合法权益。

2008年10月14日,唐某与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以每吨1300元的价格向唐某购买煤炭300吨。2008年10月31日,双方结算后确定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仍需支付唐某货款31万元整。唐某数次催讨未果后,一纸诉状将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诉至湖口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令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立即支付货款31万元整。

为保证债务的履行,唐某依法申请对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财产进行保全并提供相应的担保。湖口法院审查后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冻结了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的银行存款31万元整。湖口县某玻璃制品公司得知银行存款被冻结后,立即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归还了唐某的货款。在此情形下,唐某于同日撤诉。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拖欠货款拒不给付诉讼的案例分析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jiaotong/196365.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