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多多少少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那么就会有相关的赔偿问题。如果有人员的伤亡,除了一些必要的赔偿之外,精神上的赔偿是怎么来计算金额的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1、参照规则
当确定精神利益中财产利益损失的数额时,可以参照其他标准确定赔偿金数额。
一是,参照受害人在被侵权期间可得利益的损失数额。
在营业组织的人身受到侵害时,这种可得利益的损失较为明显,较容易计算。实际上,这种损失就是受害人侵权期间受到的财产不利益。
二是参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而获得的财产利益数额。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是不法所得,可视为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
计算出侵权人侵权期间的非法所得,即可确定赔偿金数额。三是参照某些人格权转让使用的一般费用标准。在肖像权、名称权转让使用中,可以约定一定的使用费。对此,有约定使用费数额标准的,依其约定标准计算,没有约定标准的,参照类似使用费的一般标准,确定赔偿金数额。
2、概算规则
对于纯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慰抚金赔偿算定,适用概算规则。
法官将案件情况分为加害人过错程度的轻重、受害人被侵害的精神利益损害后果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及经济状况和受害人资历这四种因素,基中前三种是着重考虑的因素。
在计算时,首先按照当地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一般限额、分成低、中、高三个档次,按前三种着重考虑的因素确定适用哪一个档次;然后再按照其他因素在这一档次的幅度中,上下浮动,最后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3、比照规则
现行立法对精神损害赔偿金算定已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比照该规定算定赔偿数额。
对于人身自由权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国家规定:“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虽然是国家赔偿标准,但关于人身自由权侵害的赔偿没有正式标准的情况下,可以比照这一规定执行。
本文从三个方面来说明了在精神赔偿上的计算,这对于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来说是很重要的问题。只有弄清楚之后才能知道怎么来进行计算,会得到多少钱的赔偿,如果您有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