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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如何进行交通事故的处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9 阅读: 312次

导读:法医被指开医院垄断交通事故鉴定。具体的交通事故中,如何进行交通事故的处理?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什么不同?本文主要对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各地的交通事故处理的具体办法进行了介绍。“扶沟县公安局法医是一名警察,同时还是一家私立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扶沟县车祸伤者和受伤害人员只有在该医院治疗,才能拿到一个有利的法医鉴定。但这家医院收费高、还不透明。国家规定,警察是不能经商或者在私立单位任职的。”连日来,一些扶沟县的交通事故和伤害案受伤者及其家属向本报反映。  

病人法医开医院收费不透明  接到扶沟县一些交通事故和伤害案受伤者及其家属的反映后,9月10日上午,记者到扶沟县采访。在县城东关的一条小巷子里,几名交通事故和伤害案受伤者说,谭完成是扶沟县公安局的一名法医,他同时还是私立医院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在该县有一个奇怪现象,凡是有人因车祸受伤,或者因伤害案受伤,在报警后,大都会被民警要求送到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治疗。送到该院后,如果病人提出不想在该医院治疗,该医院医生就会说,不在这里治疗,将来有可能拿不到法医鉴定。无奈之下,病人只得在这里治疗。  

几名受伤者说,卫生部早就规定医院必须给住院病人提供“一日清单”,但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根本就不提供,收费一点也不透明。出院时,医院常常连收费条都不开。该医院的医疗技术也受到质疑。2009年8月,太康县常营镇村民吴女士被人打伤后,被拉到该医院。在该医院做手术一个月后,吴女士感到髋部疼痛,走路不稳,还有低烧现象。她到郑州几家大医院做检查,专家诊断后认为,这些症状同以前的手术感染有关。在开封医科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给吴女士开的鉴定书上提到,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护理记录与体温单不符、手术记录不规范、抗生素应用无停止记录等多种不规范现象。今年3月,吴女士以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手术有过错为由,将该医院告上法庭。  该医院是“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定点医院”?  

9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该医院同时还挂着扶沟县中西医结合门诊的牌子。在该院门口,有两间房子,房子门口挂着“扶沟县公安局法医室”的牌子,门上还贴着一个法医值班表,“谭完成”的名字也在上边。在一楼大厅医院的简介中说该院为私立医院,简介中特意提到该院为“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定点医院”。  当天下午,记者到扶沟县公安局了解情况,该局办公室的一名女工作人员说,谭完成是该局法医,也是一名正式民警。  扶沟县法院一姓王的法官说,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出的证明显示“谭完成”是该院的法定代表人,因此,他们才让吴女士把被告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写成“谭完成”。  

9月10日下午,在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记者和几名受伤者一起见到了谭完成,大家问他:“你是不是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法定代表人?”他回答:“啊,咋了?”随后谭完成把众人领到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办公室,在这里,一位姓单(音)的男士说,他也是扶沟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以前,他是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法定代表人,现在换成了谭完成,他们这样做只不过是想做点事。  

律师  

法医开医院,后果很严重“法医开医院后果很严重,危害极大。”《警察法》明确规定,警察严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如果法医开了医院,他同时从事法医鉴定工作,哪个受害者敢不买他的账?敢不到他开的医院看病?这就限制了受害者自主选择医院的权利,对受害者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另一方面,受医疗条件和技术的限制,受害者到法医开的医院看病,甚至还有可能因技术失误耽误受害者的病情,给受害者带来新的伤害。《警察法》同时规定,警察如果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某个组织,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把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病人都定点在一家医院治疗,这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对其他医院来说也是不公平的“我们迫切恳请上级公安机关彻查谭完成开医院之事,早日让受害者自主选择医院,不再受到二次伤害。”几位受害者及其家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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