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出车祸人死亡赔偿金计算的因素有哪些
随着路上的车辆的增加,道路上发生车祸的现象也就越来越多,而车祸也是城市人口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当发生车祸致人死亡时,需要对被害人进行一定的赔偿。那么,开车出车祸人死亡赔偿金计算的因素有哪些呢?今天,若悠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一说这一方面的法律知识,以便能够为大家答疑解惑
开车出车祸人死亡赔偿金计算的因素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一条是关于人身损害赔偿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死亡赔偿金的计算适用这一条款。
交通费计算的因素有三个:
首先是受害人的户籍所在地。
户籍在城镇的,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死亡赔偿金。户籍在农村的,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当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的规定“本案中受害人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二是受诉地法院的选择。
根据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地,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交通事故发生地,肇事车辆最先到达地作为管辖地。选择在人均收入水平更高的地方起诉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同时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解释》,“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三是受害人的年龄。
六十周岁以下的按照二十年计算,六十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车祸急救方法
1、现场组织:临时组织救护小组,统一指挥,避免慌乱,要立即扑灭烈火或排除发生火灾的一切诱因,如熄灭发动机、关闭电源、搬开易燃物品,同时派人向急救中心呼救。指派人员负责保护肇事现场,维持秩序。开展自救互救,做好检伤分类,以便及时救护。
2、根据分类,分轻重缓急进行救护,对垂危病人及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心脏按压和口对口人工呼吸。对意识丧失者宜用手帕、手指清除伤员口鼻中泥土、呕吐物、假牙等,随后让伤员侧卧或俯卧。对出血者立即止血包扎。如发现开放性气胸,进行严密封闭包扎。伴呼吸困难张力性气胸,条件许可时,可在第二肋骨与锁骨中线交叉点行穿刺排气或放置引流管。骨折处进行固定。对呼吸困难、缺氧并有胸廓损伤、胸壁浮动(呼吸反常运动)者,应立即用衣物、棉垫等充填,并适当加压包扎,以限制浮动。
3、正确搬运: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抢救人员特别要预防颈椎错位、脊髓损伤,须注意:
(1)凡重伤员从车内搬动、移出前,首先应在草地放置颈托,或行颈部固定,以防颈椎错位,损伤脊髓,发生高位截瘫。一时无颈托,可用硬纸板、硬橡皮、厚的帆布,仿照颈托,剪成前后两片,用布条包扎固定。
(2)对昏倒在坐椅上伤员,安放颈托后,可以将其颈及躯干一并固定在靠背上,然后拆卸座椅,与伤员一起搬出。
(3)对抛离座位的危重、昏迷伤员,应原地上颈托,包扎伤口,再由数人按脊柱损伤的原则搬运伤员。动作要轻柔,腰臀部托住,搬运者用力要整齐一致,平放在木板或担架上。
现场急救后伤员根据轻重缓急由急救车运送。千万不要现场拦车运送危重病人,否则由于其他车辆缺乏特殊抢救设备,伤员多半采用不正确半坐位、半卧位、歪侧卧位等而加重伤势,甚至死于途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主要跟受害人的户籍所在地、受害人的年龄和受诉地法院的选择是有莫大的关系的;希望大家通过小编整理的知识能够知道在发生车祸之后急救的方法有哪些。当然,若悠网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当大家需要了解法律知识的时候,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